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具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夯实根基,勇于创新;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当代现实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
培养的本学科硕士生能够胜任大中专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担任大学生辅导员和事务管理工作;能够胜任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宣传思想工作,以及相应的党务行政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实践
2、红色文化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制度创新
4、中国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以专业素质的培养与全面素质的提升相融合为原则,采用课程学习、学术训练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历练。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并由学术委员会和导师组负责对各培养环节进行考核监督。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实行学分制。在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申请毕业答辩。鼓励研究生从入学即开展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研究生自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为1.5年。